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设置常务理事会时,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监事长和党支部书记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会长联络和召集本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会员代表,协助会长领导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党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受理事会委托筹备换届工作,召集并主持会长办公会议暨党群工作(联席)会议。
主席团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通报本会最新业务进展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会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涉及具体业务的情况下,可以邀请相关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主席团会议。
本会目前不符合设置主席团的必要条件,不设主席团。
本会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本会未设置主席团时,由会长办公会议代为行使主席团的职责。
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讨论研究本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变动、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使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审计、机构设置、专兼职工作人员聘任、机构工作汇报及其他重大事宜,并形成决议,应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和批准的,及时提出议案,应交予执行机构实施的,及时督促落实。
本会建立党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各群团工作负责人组成,与会长办公会议合并召开,有需要时也可以单独召开。
党群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通报和研究本会的党建、群团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先进作用,督促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会长办公会议暨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会长和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常务副会长负责主持。全体副秘书长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长办公会议,涉及到具体业务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长办公会议。全体党支部委员应列席党群工作(联席)会议。会长办公会议暨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监事长1名。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无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会长信箱:President@bacc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