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次元文化创意协会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北京二次元文化创意协会(以下简称“本会”)重大事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防范运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
本会重大事项指重大业务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要业务安排和大额经费使用。
第三条 重大业务决策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本会发展方向、发展策略、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本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四、本会职工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
五、本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等重要事项;
六、本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等重要事项;
七、本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件。
第四条 重要人事变动
一、本会关键、重要岗位的人员聘任、解聘、调整等;
二、其他重要人事变动。
第五条 重要业务安排
一、本会重大资金募集业务的开展;
二、本会重要项目的立项、启动;
三、本会年度重大活动的开展;
四、本会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重要往来及合作;
五、其他重大业务的安排。
第六条 大额经费使用
一、单笔金额高于10万元的经费调动和使用(不含已经通过合同、协议或上级单位文件确定的资金使用);
二、超出预算的经费的调动和使用;
三、用于突发性重大灾害事故的非定向资金的使用;
四、金额高于10万元的股权等投资活动;
五、金额高于100万元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投资活动;
六、金额高于100万元的其他合法、安全的增值投资活动。
第七条 决策程序
一、凡属重大事项,须经秘书处审议通过后,报会长办公会议决策,会长办公会议无权决定的报理事会决策;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集思广益;
三、决策后由秘书处负责落实、汇报、总结;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要以会议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 决策责任
如有决策违规、决策失误、拒不执行集体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给国家、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在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按照本会管理权限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提请理事会进行处分。
第九条 决策报告
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开展的重大活动、对社会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等,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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