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次元文化创意协会
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保障,为加强北京二次元文化创意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安全工作,确保本会日常安全,落实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贯彻落实法规
依法管理好本会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立本会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安全组织制度
建立健全本会的安全管理组织,本会应当建立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会实际设立安全机构或分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日常工作有领导、有分工,具体工作有人管。
第四条 安全责任制度
本会法定代表人是本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则”的要求,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结合本会实际,分解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到每个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制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结合本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便于考核、易于操作、责任明确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条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本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和相关法规政策,分析本会的安全状况,部署本会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制作规范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本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存档。
第八条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本会应当把安全工作列入本会的考核机制,对安全工作进行适当奖惩。
第九条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按照“谁整改谁负责”的要求,由整改人员在整改记录上签字并存档。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除落实责任人,加强防范措施外,要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资金投入计划,限期进行整改。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安全治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本会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和培训记录。鼓励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本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本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安全保险制度
本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落实工作部署
本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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